林前11:1-16

哥林多前書研經\進度:林前十一章1-16節(請先研讀經文)

從女人蒙頭論順服

〔要點釋經〕

v.3kefalh.  kefalay),這個字的原意為「源頭或來源」,例如在此處保羅用來指女人的被造乃是源於男人,且是為幫助男人做好管家職份而被造。

 

〔真理提醒〕

這是一段深奧的講論,重點乃是從三個關係來推理女人應該有的順服。這三個關係乃是指父神與基督的關係(為差遣與受差遣的關係)、基督與各人的關係(為捨己者與被救贖者的關係)、男人與女人的關係(為創造次序的關係,女人乃是由男人身上取出肋骨而受造完成,且是為幫助男人而被造的)。這三個關係都是建立在順服的上面,例如基督乃是順服父神才道成肉身,各人乃是因感於基督捨已的愛而甘願信靠順服,而女人對男人的順服則是因為靠賴丈夫的保護。我們會發現這三大關係所強調的順服,都是甘願的,沒有勉強。

在保羅所敘述的三大關係中,我們應可以發現關鍵性的字眼是「頭」這個字的解釋。甚麼叫作「頭」呢?以往許多人喜歡利用「頭」這個字,來為主張自己的權柄,例如丈夫要妻子順服他,老闆要員工順服他,都宣稱自己居於「頭」的角色。然而,這乃是錯誤的,因為「頭」這個字並不是單方面對他人的要求,而是一種相互關係的結果。沒有誰可以要求其他人順服自己,除非他乃是基於尊重對方的利益,並為對方設想的原故。在神的屬靈次序中,父神是基督的頭,丈夫是妻子的頭。

反過來說,基督甘願順服父神,照樣妻子也要甘願順服丈夫。妻子應當如何表現他對丈夫的順服呢?保羅教導她們用蒙頭的方式。原來在當時的社會,妓女都是不蒙頭,或是蓄短髮的。保羅看到在哥林多教會中,有一批姊妹隨著縱慾派人士高喊「凡事都可行」的論調,並主張姊妹蓄短髮與不蒙頭並沒有甚麼不好。因此,保羅便以這一段的講論,來提醒她們不蒙頭,即是對自己丈夫的傷害,因為她們將被誤以為妓女而輕看。在重視女權的現代,女權並不等於放縱。對此,保羅處理的原則是:『女人為天使的原故(亦即指應以天使不順服上帝而背叛為警誡)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』。

 

〔生活應用〕

一、從本段經文中,你應該瞭解「兩性平權是上帝給男女兩性的各別看重,在主張單一性的權益之時,應以聖經對兩性的屬靈次序及受造目的之實現為原則。」

二、從本段經文中,你應該學會「尊重異性(特別是配偶的角色權益)」。

 

〔今日禱告〕我要尊重異性的受造特質,並以順服上帝的受造次序,發揮自己的特質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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