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前8:4-13

哥林多前書研經\進度:林前八章4-13節(請先研讀經文

論吃祭偶像之物

〔要點釋經〕

v.4偶像ei’;dwlon idolon),原意為「副本」,後來被用來指仿效實物而製作的偶像。例如以人物或被造界的動物、木石為形象,而將之擬人化賦予神格膜拜之物。從聖經的觀點言,這些偶像雖只是「副本」,但是卻常是隱含屬靈黑暗權勢的象徵。

 

〔真理提醒〕

接續上一段的主題,保羅繼續講論到有關能否吃祭偶像之物的話題。保羅仍是一貫的抱持「能否造就人」的這個精神來申論,但也更進一步指出「為弟兄良心原故」的另一原則。前者是積極性的,後者則是消極性的。意思是說:基督徒行事為人的動機,最好是能夠造就人,否則即應該考慮到不要令別人的良心過不去。

保羅在本段講論中對偶像與祭偶像之物有非常清楚的剖析。首先保羅就偶像的本質提出看法,他認為偶像「算不得甚麼」,因為它並不是神。既然不是神,那麼在它面前擺祭,也就不會發生所謂惡靈進入吃祭肉之人的身體之事了。所以,儘管羅馬人拜多神,無論是稱為天神或地神,對基督徒一概沒有影響力,更何況是祭肉呢!

再者,有關能否可吃祭偶像之物,保羅認為上帝並不會從吃與不吃某些食物的角度,來審斷基督徒虔誠與否。基督徒乃是自由人,可吃,也可不吃。吃,乃是因為知道「萬物都本於祂」,因此雖然擺祭肉在偶像面前,卻不能污穢那吃的基督徒。倒是那些曾經從拜偶像的環境中歸主的信徒,他們因為拜慣偶像,因此「吃祭肉會被神鬼進入」的觀念就牽動影響他們的良心。因此他們雖然已重生得救,脫離屬靈偶像的權勢,卻仍在觀念上深受捆綁。因此保羅認為,真正使人軟弱與捆綁的,是一顆擺盪不安的良心。

保羅儘管這麼分析偶像與祭偶像之物的本質,但是保羅在本段末了卻仍強調「能否造就人」的行事原則的重要。縱使保羅已經把相關的道理說得如此明白,基督徒仍要彼此擔待,那有真知識的信徒絕對不要「傷了軟弱弟兄的良心」,所以食物若是叫弟兄跌倒,我就永遠不吃肉。這不是與軟弱的肢體妥協,而是積極顧念肢體的愛心行動。

 

〔生活應用〕

一、從本段經文中,你應該瞭解「基督徒在許多不違背真理的事上,可以有所為,也可以有所不為。有所為是為了信仰的告白,有所不為則是對肢體愛心的包容。」

二、從本段經文中,你應該瞭解「偶像以及一切與它相關的事物,都沒有能力影響在基督裡面心懷虔誠的基督徒分毫,因為那在我們裡面的,比那在世界的更大。」

 

〔今日禱告〕我願學習在不違背真理的事上,依據愛心原則,有所為,有所不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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