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書研經\進度:林前七章8-16節(請先研讀經文)
論嫁娶
〔要點釋經〕
「v.9攻心(purou/sqaipurousthai),原意指「慾火中燒」,滿腦子都是非念。
「v.14不潔(avka,qarta,akatharta),這個字與一般用來指「聖潔」的a[gia,不同。avka,qarta指沒有分別為聖的行為,a[gia,則是指被分別為聖的地位或狀態,如聖徒。
〔真理提醒〕
中國人說:男大當婚,女大當嫁。特別是遇到孤鸞年時,更要在過年之前趕緊結婚,否則就要再延一年。因此每到隔年是孤鸞年的歲末,就有許多男女在倉促之下完婚。不知道這樣的習俗為臺灣社會製造了多少不成熟的婚姻。而若當事人選擇以離婚作為收場,將可能導致下一代的傷害,並為社會造成無法估計的問題。當然,在兩方都不成熟或尚未預備好的情況之下結婚,未來將承受的痛苦將是難免的。
離婚可以解決問題嗎?答案是否定的。那麼該如何避開這個悲劇呢?保羅分兩方面來教導我們。第一方面,他教導未婚者,要在婚前先瞭解本身是否適婚。不是男大就當娶,女大就當嫁的。婚嫁的要件是雙方都要預備好自己,並且一定要接受婚前輔導。雖然保羅提出另一個「允許」結婚的因素:與其慾火攻心,倒不如嫁娶為妙,但是這並不表示婚姻的門檻是如此的低,而是不得不如此為之,以免犯罪。
第二方面,保羅教導已婚者不可以輕易離婚,否則兒女將是離婚悲劇下最大的受害者。因為夫妻可以自由離婚,但兒女卻只能無奈的承受傷害。保羅嚴嚴規定離婚的唯一條件是:一方犯淫亂。此外,若有不信的配偶堅持離婚,信主的一方「就由他離去罷!…都不必拘束」。不過,保羅認為信主的一方不可以因配偶不信,就主動題出離婚。反倒要積極的幫助配偶信主,使配偶「成為聖潔」。因為上帝召我們,不但是「為了要我們和睦」,更是要藉著我們領他人歸主。我們怎可如此小信而輕言放棄呢?因此,保羅是不允許基督徒因配偶不信主而離婚的,除非對方主動提出來。當然,教會鼓勵信徒要尋找主內的對象結婚,絕不要信心太大,認為結婚之後就可以改變不信的對方。事實證明,婚後壯烈犧牲信仰以求取配偶的喜悅者大有人在。
〔生活應用〕
一、從本段經文中,未婚的信徒應該學會「未來若確定要結婚,現在就必須開始建立健康的基督徒婚姻觀,而婚前也必須與另一半接受牧者的協談(半年至一年前)」。
二、從本段經文中,已婚的信徒應該學會「用心營造並堅固您的婚姻與家庭」。
〔今日禱告〕願教會中的每一對夫妻與家庭,都幸福蒙恩。